717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,自720日起实施。此次政策通过税收杠杆优化市场结构,平衡传统燃油车与新能源车发展



新政将超豪华小汽车征税门槛从130万元(不含增值税)降至90万元,首次将无气缸容量的新能源车(如纯电动、燃料电池车型)纳入征税范围。


传统燃油车仍维持生产/进口环节(税率1%~40%)和零售环节(加征10%)双重征税,而新能源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10%消费税。此外,政策明确零售环节计税依据包含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(如精品、服务费),堵塞拆分合同避税漏洞。


新政规定,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(从注册登记至强制报废前)免征消费税,旨在促进二手车市场活跃度,减少重复征税。


调整源于三大动因:其一,新能源车市场份额扩大,长期享受免税优惠导致税收缺口,需回应“油电同权”诉求;其二,统一传统燃油车与新能源车税收标准,避免新能源车主“零税”不公平现象;其三,通过降低征税门槛抑制高端车过度消费,引导资源合理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