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《低空空域划设(提报)指南》
- 2025-07-06 07:00:00

《低空空域划设(提报)指南》(T/JSCTS 69-2025)是由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,旨在规范江苏省低空空域与航线的划设及提报流程,提升空域使用效率,保障飞行安全。以下从文件背景、核心内容、划设要点及附录支撑四个维度进行解读:

一、文件背景与定位
发布与实施信息
发布日期:2025 年 6 月 30 日,实施日期:2025 年 7 月 1 日。
发布机构: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,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,归口管理。
适用范围: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低空空域和航线划设,涵盖真高 120 米以下(W 类)、300 米以下(G 类)及 300 米以上空域。
核心目标
满足低空场景需求,提升空域运行效率,保障航空器安全、有序飞行。
统筹国家与公共安全、飞行需求、保障能力等多维度因素,规范划设与提报流程。
二、核心内容解析
(一)术语与空域分类
关键术语
低空空域:满足低空场景需求且不影响军民航运行的空域,高度范围可调整。
临时空域:特定时间段内为临时飞行活动划定的空域,划设时限一般≤12 个月。
W 类空域:真高 120 米以下,仅限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机飞行。
G 类空域:真高 300 米以下,属非管制空域,需满足监视覆盖要求。
空域管理原则
以临时空域为主,有人机与无人机 “隔离飞行” 优先。
划设需统筹地形、机场净空、电磁环境、气象等因素,避开敏感区域(如军民航机场空域、障碍物限制面)。
(二)空域划设要点
基本要素
空间范围:明确水平边界(坐标点、圆弧等)、垂直高度(真高、修正海压高度或标准气压高度)。
使用规则:按试飞、训练、运营等场景制定进入限制、管理规则及保障设施要求。
划设方法与流程
流程阶段:空域普查(地形、机场、障碍物数据收集)→需求分析→影响因素汇总(地理、限制区域、气象等)→划设方案→动态优化→数字空域地图制作。
分类划设要求:
W 类空域:需避让军民航机场空域、净空保护区,高度上限按 10 米取整(如涉及过渡高度,按修正海压或标准气压高度取整)。
G 类空域(300 米以下):避开机场 B 类空域,地形起伏大时调整上限,防止穿透机场空域底面。
300 米以上临时空域:同上,需与军民航空域保持安全间隔。
数字空域地图
基于 GIS 构建可视化管理平台,接入省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,发布内容含飞行情报区、管制区、障碍物信息、气象情报等。
(三)航线划设规范
航线分级与要求
Ⅰ 级航线:区域主干线,连接跨省或市域交通,适用于通用航空器、中大型无人机,需最短路径规划,高度与城市建筑保持安全裕度。
Ⅱ 级航线:地级市干线,适用于轻小型无人机,需与起降场、Ⅰ/Ⅲ 级航线衔接。
Ⅲ 级航线:地级市补充线,适用于中小型无人机,高度避开路灯、树木等障碍物。
其他航线:短距离或留空飞行,结合地面道路、绿化区划设。
技术要点
保护区与超障余度:无人机航线保护区为矩形,超障余度≥保护区半高;有人机按民航标准执行。
高度面设定:最低高度高于 “高度零位面”(地面最低点水平面)40 米,最高不超过 “高度基准面”(地面最高点水平面)120 米。
划设流程:资料收集→方案设计→现场踏勘→模拟仿真→试飞验证→发布实施,需验证通信、导航、监视性能及障碍物间隔。

三、划设提报与设施配置
提报要求
G/W 类空域:按附录 A 格式填报,需明确空域类型、边界坐标、高度范围、启用时间等。
临时空域与航线:按附录 B 模板申请,包含申请单位、飞行日期、空域范围、任务性质等,附承诺函。
设施设备配置
空域设施:W 类(120 米以下)需 4G/5G 通信、无人机监视;G 类(300 米以下)增加专用电台、有人机监视;300 米以上空域需气象设施、空中交通管理服务(信息类、协同类、管制类)。
航线设施:Ⅰ/Ⅱ 级航线需高精度导航、专用电台、全类型监视;Ⅲ 级及其他航线按需配置,无人机监视为必备项。
四、附录支撑(规范性与资料性文件)

五、文件价值与应用场景
对管理机构:提供统一的低空空域与航线划设标准,便于统筹审批与安全监管。
对航空企业:明确无人机、通用航空器的空域使用规范,降低飞行申请与运行风险。
对技术支撑方:指导数字空域地图、监视通信设施的建设与集成,推动低空经济数字化管理。
该文件通过系统化的划设逻辑与实操指南,为江苏省低空领域 “安全开放、高效利用” 提供了标准化路径,助力通用航空与无人机产业的规范化发展。
文章内容来源:江苏省低空空域划设(提报)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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