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成都市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征集及制定、产品认定等环节,制定出台《成都市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一、首台(套)定义

指经过创新实现重大突破(品种/规格/技术参数等)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成套设备、整机设备、核心部件或控制系统(不含企业自用产品)。

二、重点产业领域

机器人、航空航天(含低空制造)、轨道交通、生物医药、农机装备、其他智能装备等,每年动态调整支持方向。

三、《市级目录》作用

指导成都市亟需推广的首台(套)产品,含产品名称、计量单位、技术指标等。

四、目录制定流程

市经信局新经济委通过征集→专家评审→社会公示制定目录,每年公开征集一次,动态管理。

五、认定条件(需同时满足)

  • 研制单位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/环境事件,信用良好;

  • 产品列入《市级目录》;

  • 技术达国内先进水平,通过CMA/CNAS检测且性能达标;

  •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自主研发或依法受让);

  • 产品完成时间距申请≤2年(特殊资质产品从获批日起算)。

六、认定方式

  • 常规认定:属地申报→区县初审→专家评审→发证公告;

  • 自动认定:已获国家/四川省认定且在有效期的产品,备案后直接纳入市级认定(无需重复评审)。

七、有效期

《公告》及认定证书有效期3年,是享受市级政策的依据。

八、主要政策类型及申报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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