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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3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对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龙芯中科”)诉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芯联芯”)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定芯联芯存在不实陈述行为,判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,在官网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,消除对龙芯中科的不良影响,并赔偿经济损失(含合理开支)45万元。案件受理费150,300元中,芯联芯承担112,725元,龙芯中科自行承担37,57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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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拉锯战始末

7月25日,龙芯中科发布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》,宣布其与芯联芯的不实言论诉讼案一审胜诉。此案自2021年3月立案以来,历时四年终得判决,成为国产CPU厂商维护知识产权与商业信誉的重要案例。

2021年3月2日龙芯中科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,指控芯联芯在其官网及公开渠道发布不实信息,声称龙芯中科的技术存在“境外授权依赖”“供应链隐患”等问题,损害了公司名誉并影响市场信任。龙芯中科要求芯联芯澄清事实、公开道歉、赔偿损失,并消除负面影响。

2021年7月29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,案号为(2021)京0491民初29334号。

2023年6月25日:龙芯中科公布了其与芯联芯之间有关MIPS技术许可合同纠纷的仲裁最新结果。芯联芯提出的7项仲裁主张中有6项被驳回,1项被判定为尚待解决事项。相关阅读:芯联芯起诉龙芯中科新进展:7 项仲裁主张 6 项被驳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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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7月23日一审判决落地,芯联芯需履行致歉及赔偿义务。截至公告发布日(7月25日),案件仍处于上诉期内,芯联芯是否上诉尚未明确。

法院认定芯联芯存在过错

据公开信息,芯联芯是一家聚焦芯片设计与供应链服务的科技公司,其核心业务与龙芯中科存在潜在竞争关系。龙芯中科在招股说明书(2022年6月21日披露)中明确将此案列为“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”,并强调其技术完全自主研发,无境外授权或供应链依赖。

关于龙芯中科的起诉,法院一审认为:

1.不实陈述事实成立:芯联芯在公开渠道发布的涉及龙芯中科技术来源、产品性能等内容存在虚假或误导性信息,损害了龙芯中科的企业名誉。

2.致歉与赔偿并行:法院要求芯联芯在官网显著位置发布致歉声明,内容需经法院审核;若逾期未履行,法院将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,费用由芯联芯承担。

3.经济损失认定:45万元赔偿涵盖龙芯中科为维权支付的合理开支,包括律师费、公证费等直接成本。

龙芯中科:维护企业名誉的坚定立场

龙芯中科在公告中强调,此次诉讼旨在“澄清事实、恢复名誉”,并表示一审结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。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案件进行会计处理,并持续关注上诉进展。

 “信息产业必须要有自己的根,我国信息产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构建独立于X86和ARM体系之外的第三套生态体系。”龙芯中科董事长胡伟武此前曾公开表示:“后来我们想清楚了一个道理,如果以超过而不是跟随作为最终目标的话,自主可控的指令系统是绕不开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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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胜诉后,龙芯中科董事会重申:“企业名誉是长期发展的基石,对任何不实指控将采取法律手段坚决维护权益。”

后续上诉与否成焦点

目前,芯联芯尚未就是否上诉表态。若进入二审,案件或将进一步厘清技术争议细节,例如芯联芯是否确实存在虚构事实、龙芯中科的经济损失如何量化等问题。无论结果如何,此案已为国产半导体企业处理类似纠纷提供参考样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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